关于审议《东宝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流程》的结果反馈
经核实,《东宝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流程》在审议期间未收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宝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的不同意见。
东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