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征集】东宝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7 10:03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拟就“东宝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举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

二、听证会时间:2025年11月28日9:30

三、听证会地点: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6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内容:听取代表对荆门市东宝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代表范围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原则上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较多,则由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确定;如报名人数较少,则由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邀请代表参加。

1.邀请区人大、政府、政协代表,区直相关部门(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物价局、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东宝工业园管委会等)负责人;

2.邀请各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所、村委会代表;

3.评估机构代表;

4.社会公民及其他组织负责人;

请上述单位将推荐的听证代表回执填写、打印、盖章后,于2025年11月25日前(听证会前3天)发至或直接报给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耕保科。

社会公民及其他组织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于2025年11月25日前(听证会前3天截止)到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耕保科报名。

联系人:郑力,联系电话:13797996000,邮箱:391975074@qq.com

六、听证会须知

1.听证代表需本人出席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会场安排。

2.听证代表应当忠实于法律法规,本着实事求是地原则,对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的科学合理性和客观实用性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3.听证会前及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不得对外传播,保守国家秘密。

4.听证代表届时缺席听证会的,视为主动放弃听证。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5.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该保持会场秩序,不得接打电话,手机调成静音。

6.会议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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