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5-00094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1-0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08:49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2024年,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统计数据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区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动公开信息33条,其中,文件类信息6条、工作规划计划类2条、政府会议19条、政务督查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其他应公开信息3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没有2023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三审”要求,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性,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全年共受理“12345”市长热线批转件近500件、群众来信来件100余件,规定时限办复率达100%。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开设东宝区政务新媒体矩阵专题页面,汇集全区26个微信公众号和3个抖音视频号相关信息,做到扫码直达,并实时推送更新各新媒体最新信息至网站,实现了门户网站与新媒体的无缝融合。对网站现有专题专栏进行全面重整,分为中心工作、业务专题、历史专题三大板块,对部分时效性不强的专题进行排序折叠,确保与我区最新工作动态保持一致。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办公室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监督,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发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政府会议等内容,每年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网站工作报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办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件及行政诉讼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存在问题:一是年度政策性文件公布不及时;二是动态性工作更新不经常;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2023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梳理工作盲点,对政府召开的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会议、文件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对照上级要求的标准规范和年度省、市考核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信息。

2024年度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力度不够,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等。二是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区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指导督促力度还不够,有的单位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指导督促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

下年度改进措施:一是主动对接我区宣传部门、政策起草单位,积极拓展政策解读形式。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我办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共收到并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4件,综合意见后全部回复代表委员;办理区级人大代表议案1件、代表建议67件、区级政协提案120件,均未涉及需要我办进行办理的情况,但我办积极督促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3.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我办及时更新区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规划计划等信息。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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