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5-00082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1-0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东宝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17:40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东宝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东宝区政府门户网站、“东宝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涉及机构职能、工作规划、工作动态、民生热点、政务服务、法规文件、政策解读等类别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区医保局无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建立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到所有上网信息均有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保密工作小组签字审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效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东宝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最新医保政策、新增定点机构、长护失能评定结果等文件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做到更新及时、内容规范。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256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条,在“东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4篇,总订阅人数达19000余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积极组织参与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服务意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落实主要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任务分解中提出的涉及本系统的内容,实时跟进推动,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区医保局政务公开考核整改情况和社会反映情况良好,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接受公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未制发、废止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未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类事项,行政处罚14件,未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精准,对于发布的一些政策性文件没能及时准确的进行解读;二是政策宣传不够及时,针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亟需加强。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持续将医保新政策作为公开重点,并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与效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并准确做好解读。

2024年度存在问题: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不断强化发布社会公众关注的民生热点宣传解读力度,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门诊共济”“长护新政”“惠荆保”“异地就医”等内容做好详细的解读和宣传;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发布,制作手机长图,采用图表结合的方式直观反映医保报销的待遇和业务办理的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2024年未收取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度,未接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度,未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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