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5-00076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1-0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东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17:22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在2024年,东宝区卫生健康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动公开了大量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资料等。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度,有效提升了公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区卫健局通过东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单位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84条,其中财政资金类5条,卫生健康类22条,政策解读2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16条。本年度我单位未受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主要做法:一是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所有公开信息都经过多轮审核,避免错误和不实信息的传播。二是周密的定期培训机制。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能够准确理解和处理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

成效方面:一方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得到了增强。另一方面,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有机结合,有效满足了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需求,促进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设维护情况、信息发布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定期对各栏目信息开展自查,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聚焦群众关切,全年在“健康东宝”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等信息内容367篇,在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78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通过定期考核评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通过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众满意度。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监督,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东宝公众信息网发布信息84条。其中,行政许可类13条,行政处罚类4条,无行政强制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区卫生健康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区卫健局存在个别栏目信息要素类别缺失的问题。为此,2024年度区卫健局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梳理完善栏目内容,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积极拓展多形式的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更新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政策、科普知识等内容,确保内容公开及时、全面。

2024年度,存在信息内容审核情况不够细致,审核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区卫健局将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压实工作职责,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对卫生健康重要政策的发布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同时,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2024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区卫健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15件(主办7件,协办8件),分别涉及规范医院陪护行业、加强农村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和完善村级卫生室管理、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中医药发展、区妇幼保健院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我局组建工作专班,进行专题研究,将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部署、同调度、同督办;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积分制考核内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本年度提案办理答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提高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可查询性。三是强化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积极采纳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升了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公布财政预算5条,饮用水检测报告36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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