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5-00066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1-0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东宝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16:29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2024年东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东宝区财政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645条,其中: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78条政府采购信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1条对荆门市霖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般处理处罚结果公告,1条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138条采购信息,东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127条公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1.采购信息公开:如需求公示、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更正公告等;2.通知公告类信息:如工作动态、工作信息;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4.相关财政政策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予以公开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因申请内容时间跨度久、部分数据缺失,需查阅档案,1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东宝区财政局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统筹,信息股具体负责,做好我局信息收集、报送、公开等工作。二是严格信息审核,按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东宝区财政局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数据汇聚平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并主动在东宝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开。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由湖北一毂清风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护,平台建设维护状况良好,2024年度各采购单位在东宝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信息13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健全完善分管领导牵头抓、信息股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监督,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涉及财政的行政规范性发文由财政部门起草,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现行有效数3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予以公开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发布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

2024年,我局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重要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安全责任培养。二是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公开质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增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严谨;二是个别涉及业务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025年,我局将认真落实《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践行公开理念。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严格依法公开。聚焦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内容,不断提升公开实效。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科室落实责任分工,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2024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全年收到区人大建议共6件(主办件3件),建议件已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并对办件情况进行了公开。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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