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19:13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东编发〔2024〕8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区粮食流通和能源综合执法大队,将其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原荆门市东宝区粮食流通和能源综合执法大队所属人员编制、资产、债务、净资产、财务及其他未尽事宜全部整合到荆门市东宝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拟向荆门市东宝区事业单位管理局申请注销荆门市东宝区粮食流通和能源综合执法大队法人登记。注销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802011241424T)作废。

特此公告。

荆门市东宝区粮食流通和能源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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