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4-00000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2-19
文 号: 有 效 性:

东宝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11:12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东宝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工作专班,制定下发《2023东宝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分解全年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区政府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建设,集中公开32个领域及乡镇(街道)重要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信息全面、及时、规范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规范,接收申请公开36件,发放协办函44件,收集公开资料36份,制发答复书36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指定区大数据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栏目建设,保证信息公开的资料,做到各领域公开信息符合一级、二级事项目录分类及相关要求,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合法合规、内容权威精准。指定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3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做好平台更新维护,确保链接准确有效。2023年度,在区政府网发布信息共计9260条,其中包括概括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信息633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组织开展了季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每季度开展应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督促,每周开展政务新媒体更新检查,做好敏感错别词整改,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本年度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社会评议,收集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区通过东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26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信息6332条,信息公开平台目录信息165条。解读政策信息19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5次,回复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留言10251条。政府网站总访问量182559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675473个。

全区共开通政务新媒体2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7个、抖音1个,全年发布动态信息共计9917条。

2023年,我区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现行有效件数38件。处理行政许可35663件、行政处罚231件、行政强制5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081.69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8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1.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6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0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件7起,行政诉讼件2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3

3

0

7

0

1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存在问题:工作人员能力需要提高、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的不足。

2023年度改进情况:进一步开展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梳理工作难点、盲点,在丰富政策解读上下功夫,在加大涉及民计民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上下功夫,继续做好门户网站信息维护、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透明化。

2023年度存在问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有待优化。

2024年度改进举措: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文件出台前精心准备,做好研判。结合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成效。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各领域栏目,确保栏目设置合理、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区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共收到并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级政协提案20件、区级人大代表建议72件、区级政协提案90件,沟通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围绕省、市下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区本年度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年度环境质量状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审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政务动态信息共计6332条,发布解读信息共计19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重大舆情15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