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东宝区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14:59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区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改革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出了第二批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现将清单公布如下,请参照执行。


附件:

附件1:东宝区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二批).doc

附件2:东宝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第二批).docx


东宝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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