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荆门市中心城区专利奖补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8 09:18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及发明人:

2021年8月2日,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荆政发〔2021〕10号),文件对知识产权奖补政策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补助项目、对象

(一)发明专利授权奖励:自2020年1月起,授权的国内、国外发明专利,且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利人均为本市中心城区的单位或个人。

(二)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对2016年1月以来授权的发明专利在生产实践中实施转化运用的企事业单位,且以该发明专利技术转化运用为基础的生产进入产业化阶段,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若实施转化受让发明专利的,原专利权人应为本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优势(示范)企业奖励: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五)优秀获奖知识产权奖励:获得中国专利奖、湖北省专利奖、湖北省高价值专利的专利权人;获得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奖项的单位。

(六)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

(七)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承担单位。

二、奖励及补助标准

荆政发〔2021〕10号文件作出修改的政策,以文件印发之日2021年8月2日为时间节点,之前的按原政策标准执行,未修改的政策依据原文件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八)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准,2021年8月2日之后(含当日)的,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专利申请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授权的,按照个人0.5万元/件、企事业单位1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2020年10月20日之前的按照个人1万元/件、事业单位2万元/件、企业3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

(九)对实施应用转化的发明专利,按照5万元/件给予奖励。

(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2年内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因质押贷款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十一)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十二)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银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银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十三)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十四)对入选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按照与省拨经费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资助。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1.《荆门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收据;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

1.《荆门市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发明专利证书及扉页;购买他人发明专利的,须提供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情况报告;

5.实施应用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6.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8.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同一项目实施转化多件发明专利技术可合并申报。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

1.《荆门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2.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4.评估机构出具的专利权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及发票,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5.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1.《荆门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4);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知识产权局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优秀获奖知识产权奖励

1.《荆门市优秀获奖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见附件5);

2.中国专利奖、湖北省专利奖等奖项授奖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获奖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六)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

1.《荆门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请表》(见附件6);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补助

实行“免申即享”。

四、受理时间、地址及办理流程

(一)受理时间:工作日即时受理、常态化兑现(不包括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

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申报项目累计达到10项后,市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

(二)受理地址: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联系电话:0724-6087110。 

(三)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或个人向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

2.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3.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

4.市市场监管局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五、其他事宜

(一)申请补助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材料和凭证。如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已发补助奖励资金将如数收回;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已获奖补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各区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督促抓好各项惠企政策的落实。

(四)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参照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贯彻执行。

附件:1.荆门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docx

   2.荆门市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奖励申请表.docx

   3荆门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docx

   4.荆门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docx

   5.荆门市优秀获奖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docx

   6.荆门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请表.docx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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