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评为“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突出的市”。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此次市委、市政府出台《方案》,其目的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奋力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为实施“一区两点三元四化五个荆门”发展计划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有以下三点: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用深化改革的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这一重要要求,必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托国内强大市场,使我国成为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助力。出台《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
二是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省委省政府1月4日上午(新年首个工作日)就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来抓。应勇书记强调,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疫后重振的重要抓手、对冲应急性宏观政策调整影响的重要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的感受是第一标准;要让“办事靠法治、不用找关系”成为社会共识,成为湖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出台《方案》正是将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的具体行动。
三是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的重要突破口。“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谱写荆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1月22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大会议案。出台《方案》就是旨在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迭代升级,进一步推动机制“清障”、服务“升级”,为“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二、《方案》主要内容及特点
《方案》主要内容共三大块七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按照目标升级、争先进位要求,提出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奋力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总目标。二是主要任务。立足营商环境现状,围绕持续打造说到做到的政策环境、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搭建互信合作的金融环境、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亲商重商的人文环境,提出了34项重点攻坚任务。三是保障措施。制定了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督办问责机制,强化宣传引导等五个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方案》的主要特点: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为抓手,积极释放“制度红利”,重点突出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靶向优化。把“一切奔着解决问题去”作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市场主体深度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上。紧紧围绕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对症下药,实现靶向优化。如《方案》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融资、税费等问题,提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金融产品创新、降低和规范涉企收费等政策措施。围绕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提出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着力推行“一事联办跨省通办”,进一步“减流程、减资料、减时间”,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就近办、马上办。围绕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出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法院“立审执”提速增效等具体措施,让执法司法行为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坚持对标对表。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对照省18个评价指标和《若干措施》深入研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定任务。省文件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方案》全部吸收。同时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如进一步巩固“免申即享”成果,建立“认定类”政策“免申即享”长效机制;复制推广企业开办“营商路路通”典型经验,推进“营商路路通”一体机覆盖延伸至县市区。
三是坚持自我革新。全面对标全省市州营商环境各专项领域的最优表现,在省定目标任务基础上自我加压,力求标准更高、时限更短、成本更低,形成我市政策、政务、金融、法治和人文五大环境工作目标任务的升级版。如创新提出“证照同发”改革,实施“证照联办”;对适用简易程序注销企业即到即办。将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40个、35个工作日。实体经济企业抵押、“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查封、抵押注销、更正、异议、换证等业务即办即结。将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0%以上、不超过12.5个小时,城区不超过2.5个小时;将全市各园区和中心城区内小微企业低压“零费用”接入容量提升至160千瓦;同时提出以推广“转供电费码”的形式降低转供电成本,采取约谈、告诫和向社会公布供热成本等方式维护供热价格秩序稳定。
四是坚持工作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对省文件30条中一些原则性条款进行了细化、量化,确保目标任务真正能落地、能见效。如在“持续搭建互信合作的金融环境”任务中提出实施“5542”工程,即提高全市银行机构存贷比、压缩获得信贷时间、提高企业首贷比例、提高信用贷款比例、降低融资成本等“五大指标”;做强中小企业担保平台、“荆E融”平台、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平台、政银企对接平台等“五大平台”;推广知识产权贷、信用贷、银税贷、政采贷等“四大创新贷款产品”;健全“无还本续贷”操作办法、授信尽责免责机制等“两项制度”。通过将省定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提出明确可行的创新举措,促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
三、《方案》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出台五大环境专项工作方案。市优化办要对照《方案》印发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和2021年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市政策、政务、金融、法治、人文五个专项工作组要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出台五大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3.0版。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圆满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一是邀请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机构来荆就我市参评指标“把脉问诊”“对症开方”,指导各地各部门找准短板、形成特色。二是做好迎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各地要对标对表省18个评价指标,仔细研究制定提升方案。市直各指标牵头单位要根据评价指标内容,对县(市、区)迎接省营商环境评价进行专题培训和指导。三是开展市直单位服务企业满意度第三方评价,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改进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反映市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工作中涉及营商环境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优化的措施。持续开展“企业家谈问题”“代表委员提问题”“民主党派找问题”“包联干部查问题”活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和市场主体有关我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问题清单,及时分解交办,限时整改落实。依托市信访局“12345”专线、市经信局“工业110”、市工商联非公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中国荆门”网投诉平台、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平台,健全“信、网、电、微”群众诉求反映机制,常态化移送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确保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置。
(四)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针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专项巡查、暗访暗查,及时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反面典型。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强化执纪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运用“报刊、网、微、端”等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聘请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担任观察员,常态化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宣讲团,选聘专业人士担任讲师,开展政策宣讲和培训服务。开展新时代荆门“店小二”评选活动,宣传各级各部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发展的先进事迹和正面典型,讲好荆门营商环境故事。